你好。我想问问散伙问题。
事情发展:
1,我们4个人于2014.7.5签订了合伙合同。合伙法人为A先生。每人出资金7.5万元。
2,我们于7.26和商场签订商场店铺租赁合同。和商场签订人为A先生。店铺押金为7万+5829管理费押金。
3,我们因工作需要共开了3张银行卡,以工作营运。(2张工商(存储用),1张**拉卡拉(pos机刷卡用))。以上的银行卡均有A先生所登记。
4,于2015.6.8号至今。A先生突然失踪,他家人也报警办理失踪手续。
5,我们怀疑是他欠款潜逃,于2015.6.10号查询了他该卡的记录,发现民生银行卡里面的钱没了。(此前他一直有定期报数卡里钱的余额)。
6,经查出,该卡记录与他报数记录一直存在误差。经结算,他总共在该卡盗用了约11500元。
7,他失踪时,他手持流动现金为583元。
备注:由于商场原因,我们是一家无证经营的饮食店。
请问我们有那种方法可以保障我们的利益或解决方
法。1.用什么程序将A先生踢出?
2.需要补钱给A先生吗?还是以目前情况来说,A先生已经算是退了伙?
3.如果我们把A先生除名后,但找不到他,是否把散伙费退给他妻子?
4.他人不在,就算退还散伙费给他亲人,但仍然不能将店铺更改业主。押金是重点。
急急。求解答。万分感激。
-
起诉解决。。。
追问:请问起诉的话。我们该去那里起诉?成功几率多大。我们全部合伙人可以现在就将他T出合伙名单吗?以后的分红他已经没份?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