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问散伙问题。 事情发展: 1,我们4个人于2014.7.5签订了合伙合同。合伙法人为A先生。每人出资金7.5万元。 2,我们于7.26和商场签订商场店铺租赁合同。和商场签订人为A先生。店铺押金为7万+5829管理费押金。 3,我们因工作需要共开了3张银行卡,以工作营运。(2张工商(存储用),1张**拉卡拉(pos机刷卡用))。以上的银行卡均有A先生所登记。 4,于2015.6.8号至今。A先生突然失踪,他家人也报警办理失踪手续。 5,我们怀疑是他欠款潜逃,于2015.6.10号查询了他该卡的记录,发现民生银行卡里面的钱没了。(此前他一直有定期报数卡里钱的余额)。 6,经查出,该卡记录与他报数记录一直存在误差。经结算,他总共在该卡盗用了约11500元。 7,他失踪时,他手持流动现金为583元。 备注:由于商场原因,我们是一家无证经营的饮食店。 请问我们有那种方法可以保障我们的利益或解决方 法。1.用什么程序将A先生踢出? 2.需要补钱给A先生吗?还是以目前情况来说,A先生已经算是退了伙? 3.如果我们把A先生除名后,但找不到他,是否把散伙费退给他妻子? 4.他人不在,就算退还散伙费给他亲人,但仍然不能将店铺更改业主。押金是重点。 急急。求解答。万分感激。

婚姻家庭
2015-06-28 16:45: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