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来在一家经销商上班,是做业务员的,2015年4月份辞职的,可是老板2015年2月份及3月份的工资没有发给我,而且没有劳动合同,老板说需要我催讨之前客户所欠的应收销售款项,我去给有一家客户收款,没收到,但是客户已经给打了欠条,欠条金额在9千多,也盖了客户的章,我已经交回公司让相关人员保管,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也就是2015年6月份)公司派人去把欠条款项收回,客户说暂时还付不出来,说是给两三个月时间,每个月付一些款,两三个月付完,重要的是客户认这张欠条的,可老板就是不发我两个月的工资,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