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律师请您看看如何处理?2015-06-27您好律师,我是14年9月2日登记结婚的,14年9月12办的婚礼,女方在9月25回娘家那边上班,原来让结婚后到男方这边,女方以在公司压了押金为由,商量上班至2014年底辞职回来!后9月25女方回去后,两个礼拜回一次家,回了三次,其中一次是当日回来当日就回去了,后一直未回,在电话中又说,不回来要在娘家那边长期上班,因此发生争吵,争吵中本人说必须回来,不回来要在那边上班只能离了你再去上!后又去她们家一趟,由她父母调解她才愿意回来,后女方回家时间为大年29,回来后一直不理睬我,期间至正月十五我又因对方长时间不理睬的态度,双方又争吵,第二天正月十六我去上班,女方又回她们娘家,之间我和家人找过两次要接她回来,她均不愿意回来,至今未回,所以我想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5.2万元彩礼和2.3万元三金以及其他损失八万五千元整!对于我的问题律师请您看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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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在一起生活,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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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酌情返还,具体看案情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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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事假比较短,若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大部分彩礼,但你的其他损失法院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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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三金倒是可以,其他损失不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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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离婚,彩礼等损失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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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