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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我危险驾驶罪拘役两月并处罚金三千,我不服上诉中院,需出据什么样的证据能争取缓刑和免除罚金?

刑事案件
2019-02-19 03:35:4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委托律师代理上诉,不了解案情,无法答复。
    追问:家庭经济困难,我是农民又不懂法,事故科刚开始说我酒精含量是150,认定我是主责,对方是次责,又方不服到市交警市门复核后,对方说想花钱不想承担责任,事故科给我划了全负。交警说没啥事了,我也没在意,可今年五月份又把这事以危险驾驶罪移送到检察院了,又说酒精含量是196.多,法院跟据这给我判了拘役两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我认为不合理,上诉中院让改判缓刑,撤销罚金,中院会改判吗?求您帮助。
    解答:醉驾可处六个月以下拘役,上诉改判的希望不大。
  •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于一审法院无论是诉讼程序和实体判决不服的,均可向其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根据审理后依法分别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你好:看无罪的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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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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