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谢谢你的回答,要是追究我责任我该承担什么责任,最严重的,谢谢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 ”
根据该司法解释,只有非法持有两支以上的汽车和一千发以上的气枪铅弹才能构成犯罪。而本案中你只是参与使用,是绝对够不成犯罪的。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