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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15岁,骑的电动车停下之后,三岁的女孩撞了上去,没人带领,经医院检查,是颅底骨折,住了18出i院,对方现在起诉,说丧失百分之十二的劳动力,让我们赔偿112000元,我不懂现在咱办,希望得到帮助!!!!!

交通事故
2015-06-27 21:10: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监护人都有责任,建议司法诉讼解决。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情况较为复杂,请与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