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租一间店铺,可是该铺的承租人要求我们拿5万元的转让费,而该铺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是十月份就到期,但他答应我们跟店铺的出租人签约,那当我们给了转让费后,出租人有可能不和我们签合同吗?或者会不会叫我们重新拿转让费呢?有什么特别好的解决方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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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直接和出租人签约,你和承租人签约未得到出租人同意的话,该合同无效,出租人随时可以赶你走,到时候你所有投资都会打水漂,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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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协议写明他承诺你的内容,并加上违约条款:如到时无法继续租用,你有权要求他返还多少钱或赔偿多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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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清楚全部事项,再单独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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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