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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车把走路的人撞了,她耳朵缝过了,我自己承认是我错了,我自己左腿擦伤也很严重,幸好两人骨头都没伤。给她住院花费5000左右,现在出院了要求赔偿10000元,说是误工费贴一个月工资加上陪她的共5000,另外5000算是精神乱七八糟的费用,您觉得这个费用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5-06-24 15: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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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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