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媳妇离婚,她带6个月的小孩,我带6岁的,她要求我每个月给她2000元的生活费。可我拿不出那么多,我愿意拿1000,请问我应该拿多少给她们,母子。谢谢
-
您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按你月收入的百分之十五
-
你好,你这种情况如果离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你是不需要拿太多抚养费给他的,考虑到孩子还小你可以给他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具体的你可以考虑委托一位律师帮你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