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号发生的事故,伤者住了院到2015年1月23号(24天)下午出院(伤者后脑有血块,枕骨骨裂腿部、手臂和脸上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出院后休息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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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私了,你你可以委托律师带你去做伤残鉴定,然后要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坏抚慰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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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住院期间可以主张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需要确认伤情是否达到伤残,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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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等伤情稳定后起诉保险公司
追问:精神损失费,营养费一定要有的,是吗?
解答:如果构成伤残,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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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是有的,但精神损失费在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是没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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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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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