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和李某合伙做生意,在和他合伙之前,他说等开业了我们就签一个合同,以至于到现在也没有签,因为感觉老在一块挺熟的,就没有签,我们一共开了2家店,每家店都是他和公司签合同,以至于每家店都不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只有我们员工知道,知道去年年底,有人找上门来要钱,才知道他拿了,我们的店去贷款,而他却逃之夭夭,被迫我们店停业,他还私下和我借了1万块,有欠条,之前和他要,他总说没有!我想咨询一下他这么做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我怎样才能把我投资的钱要回来,他这个算不算生意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