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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有梅毒,女方不知道,结婚了,女方要离婚,女方可以索取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15-06-23 20:46: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您不属于以上情形,就婚姻关系而言不能要求赔偿,但若对方隐瞒对你进行了传染的造成伤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仅就婚姻而言,不能要求赔偿,但是离婚的理由.但如果对你造成伤害,应当赔偿,并且如果他是故意的,还属于犯罪行为.
  • 您好,梅毒不属于无法治愈的疾病,也不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因此不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 一般不能主张赔偿,离婚是个人权利,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等,你的具体情况?
  • 您好,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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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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