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律师您好,我是七十亠岁有病的老人,我儿子于2o12年车祸过世,嫂子是再婚的,户口没迁过来,我家于20o3年动迁,也是我嫂子过门的这一年,所以新办宅基证上有她的名字,但是他们是2oo5年领的结婚证。现由于各种原因我儿媳妇已与我俩老吵闹过,村子领导也调解过,近这半年她已不在家过夜,连我儿子的下葬也不在家过夜及第三个祭日也不回家,我是一个肿瘤病人,她对我俩老的身体不闻不问。(当时她的暂住证办在我家的)我想问问您,一,现在我是否可以把暂住证注销掉,收回她占用的两房钥匙。二,我现立的遗嘱没有去公证处办理,是否可以,怎么操作才能有效。三,现是否可以出售这房子,我是一个大病人,现已无儿无孙,(孙女在六年前生病过世),只有一个女儿,现在的事情都是她夫妻俩在操办,看病又需要不少费用,想问律师怎么操作转卖。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