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6月14日,因一起交通对碰事故,全责车造成被撞车的女乘员昏迷,女乘员的老公赶过来后打了对方车主,在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后,对方车主叫了一些人赶到现场将前面拉扯劝架的人员蒋某打了,然后打人的人跑了(交警有录像),同时,蒋某报警。蒋某也是女乘员的亲戚,但不在被撞车内。蒋某欲起诉对方车主。想咨询的是,女乘员的老公打过对方车主和蒋某后来被打,是否能分开算两起事故还是不能分开?(对方车主和蒋某的伤均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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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由警察部门先行调解,无法调节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打人跟交通事故不是同一个性质的,应当分别处理。轻伤以上的,侵害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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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不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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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算,前面一起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后面属于一般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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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件事,一件是交通事故,另一件是故意伤害,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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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