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今年八岁在学校被别班学生推到制右肱骨外胫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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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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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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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属于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可以起诉推人的同学及同学家长、学校如果有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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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方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未尽到管理职责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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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