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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双方写下了不公平的书面协议,女方净身出户还倒给男方30万,男方要50万,欠了20万,过后女方后悔不想给男方20万了,现在男方要了,怎么办?女方还带才5岁多的女儿,当初给钱男方没有写收据是电汇的,可以是证据吗?现在如果上诉重新判离婚有赢的希望吗?

民事相关
2015-06-22 19: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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