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病假当中合同期快到了,劳务所通知用人单位中止续约,我在公司做了十二年了,因为不懂,签的是聘用合同,半年一签的,公司也不帮我加金的,现在公司体检后一身毛病,请假看病,公司就不和我签约了,说陪偿我一万元。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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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公司做法不对的,公司半年一签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可以拿到很多钱的,一万根本就不够的,你可以把工资告诉我,我帮你算算一共能拿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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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你享有几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公司才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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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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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