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6年离异的,孩子判给了男方,对方一直不让我见孩子(14岁女孩),孩子虽然判给了男方但没和他生活在一起,他也只是出钱供孩子读书生活,照顾孩子的是奶奶已经70多岁了,只有通过孩子的其他亲属能断断续续的联系上,最近2年里和孩子一直保持联系,得知她在那边一点都不开心,在生活学习上遇到不顺的事情也没个说知心话的,和他们说没有人能帮她感到很无助,性格特别闷不爱说话,做什么事情都不积极,我总是开导她鼓励她,教她怎么解决处理事情,孩子和我建立了感情觉得有了依靠,所以现要求和我生活但是男方不同意,如果我直意接来会触犯法律吗?孩子要是出庭作证要求和我一起生活法律还会追究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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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双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对方不让您见孩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于抚养权的变更,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追问:你好,我是想通过诉讼请求变更扶养权的但孩子现在他那里,我怕她会因此受到他们的打骂所以我想先接她到我身边来,再去做这件事情,这样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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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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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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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孩子由你抚养,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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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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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或申请变更监护人,将你变更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
追问:你好:如果我先把孩子接到我身边是想不让她在这事件里受到任何伤害,然后让他来起诉我,我再通过孩子的请求达到争夺扶养权,这样做法可以吗?谢谢!
解答:在你取得对孩子的合法监护权或直接抚养权之前,未经男方同意接走孩子,可能会引发较多纠纷,包括报警、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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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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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