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方手里转得一门面(转让合同房屋租赁有效期2017年),但是甲没有安排我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与房东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是2015年9月,合同上有一条房东规定甲不可以转让,不可以出租或以其他法式转让。如果到期后房东不承认我,我是否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及转让费?甲承诺房屋到期时以其它名义让我与房东续签,但是我觉得如果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产业就没有意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
因为房东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如到时候房东不承认您的次租赁人地位,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您和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应当在房东收回出租房屋时解除,双方根据承租的实际时间结算房租(未交足的补足,交多了的退还)。
-
你好,可以
-
你明知此事,还与他签约,如果起纠纷你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
你担心的很有道理。但是,你所希望的要求甲方赔偿转让费需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
你好,建议与房东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
房屋未经业主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