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宝宝六岁,是个女孩,2015.6.11日在幼儿园玩不小心摔破下巴,很严重,当时和学校的负责人一起去浙江台州医院做了缝针,里面缝了8.9针,外面缝了9针,今天是第三天了,学校只给了治疗费,宝宝伤口好了以后留下疤痕,有什么办法能去除吗,有没有什么途径进行维权,可以索赔哪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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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外。至于赔偿项目则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各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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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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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治疗费等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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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学校有过错,应当赔偿治疗费用包括疤痕的修复费用,还有就是家长的陪护费用;有保险的保险也能赔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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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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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