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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刘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李某任总经理。另聘用汤某为业务经理。汤某为解决公司资金不足,愿意提供10万元,并参与分红。李某收到钱后,写下收条:“今收到汤某投资款10万元整。”并签署自己姓名。后汤某跳槽,要求返还10万元,是否应当返还?

公司企业
2015-07-06 06:18: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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