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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邻里矛盾,2015年6月2日20点,对方前后一共5个人,在楼道里先后用打气筒、扳手等工具和拳打脚踢将我打伤,甚至打到我家里,弄得家里地面都是血迹。之后,对方恶人先告状,110报警,警察来我家后,没有任何取证和调查,先将我送进辖区派出所,然后对方一家近10口人也全部到达。我在头部被严重殴打、手指血流不止的情况下,警方先给对方录了口供,并允许对方先去看病。当晚20点30分进派出所,到23:30分对方回到派出所,医生的诊断证明是皮外伤,没有包扎。此时,派出所值班民警强制我离开,不允许我再呆在派出所,否则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并告知我,第二天7点来派出所调节。此时,对方两名参与殴打我的男性在派出所。 6月3日,早7点,我和家人按时来到了派出所,希望得到派出所的处理意见。此时,对方并没有到场,在我方的一再要求下,派出所给对方拨打了一通电话,通知其到派出所处理问题。到了早9点,派出所交班工作完成,对方还没到场。一名正式民警,指着我和亲人大吼大叫,明确表示,警方严重怀疑我有精神问题,并称,我的问题要拿到3日派出所例行早会上讨论,会后将讨论意见通知我们。但现在是高考期间,警方没有时间处理我的事情,等到高考结束后,警方要先带我去做精神鉴定,精神鉴定出来后,先对我进行处理,之后再进入2日打人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时限30工作日,精神鉴定的审批和处理的时间不包括在办案程序内。我亲属之后询问了相关人员,得到答复,处理对方打人与精神鉴定没有必然因果联系,也就是说,处理打人事件并不需要精神鉴定结果。此时,派出所的例会早已结束,我们随后四处寻找那名恶劣的民警,但民警早就从后门出去巡逻了,例会有没有讨论我的事情,什么结果,我们都不知道。 6月10日,我再次来到派出所询问案件处理意见,还是那名民警,仍然是恶劣的态度,再次强调,我是精神病患,不与我讲任何话,并推托说精神鉴定要向上级打报告,不知道什么时候做鉴定。此时,2日夜间值班民警也在派出所,对于2日当晚发生的事情,当夜值班民警一言不发。 请问,派出所民警以上行为是否合法,对方打人得不到任何处理,我方也联系不上对方,这种现状该如何处理?

民事相关
2015-06-11 21:29: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