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元月7号我租了一个摊位,摊主说需交押金1万元,租金第一次交半年,半年以后每季度交一次就可以了。我交了1万元押金和半年租金。摊主没有和我签合同,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密密麻麻写了很多字,因字太小,我有点眼花,也没细看,心想无非就是以后怎样交租金,怎样爱护摊位,如损坏照价赔偿之类。我交了半年租金,现在半年租期快到了,我不想续租,想要回我的押金,但是摊主说那押金是一押三年,退租不退押金,收款收据上都写了。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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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此收据上边有你的签字吗?有关于租房期限的约定吗?如果有你的签字,那么需要按照此协议执行,如果没有签字,则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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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押金,未签书面合同,为不定期租赁。所以,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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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诉讼来请求,未签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可以请求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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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还押金。未签书面合同,为不定期租赁。所以,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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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