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公司办理辞职手续时,公司出给我一份关于辞退员工的函,并要我签字。内容涉及两大方面:一个是公司给给予我的经济赔偿及应结算给我的钱,另一方面是公司对我的要求: 1 将相关客户资料、运作项目等信息及资料以书面提交形式给公司;2 乙方有责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客户信息、技术数据及技术资料、财务状况、商品价格、正在开发的产品和项目等甲方一切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索和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直至对乙方进行法律起诉。
协议我已经签了,我想问这会不会对我以后在同类公司工作有什么影响,对于客户资源我在新的公司是否仍可以继续联系。(客户信息来源于代理商提供、展会、网上和朋友介绍)。是否可以告诉我的客户我不在原公司做,目前代理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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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杨律师和刘律师,在现今的社会里有你们这样的热心人帮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我希望能代表全体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及曾经接受过帮助的人们,在此向您和同您一样能够伸出援助之手的业界同仁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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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分感谢楼主,能回答我的问题。太感谢您了!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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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没有限制你在多长时间之内不能同原公司客户联系。所以可以。不过,如果该客户正在与原公司有业务关系,你不要破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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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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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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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