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挂靠的,老板是以设计总监的名义跟被挂靠方签订的合同,我在老板私人手下做事,没有签合同、交社保。做了2年多,5月底提出在9月份离职,想给他几个月的时间招人进来,他有将近2万的提成没有结给我,还有两个月的底薪7000元没有发,在提出离职之前,他说在十月份结清的,但是提出离职后,老板就反悔了。说我提离职对不起他,所以他没有义务按时给我结清提成,以后有钱就发,没钱就拖着。但是我急需这笔钱,因为我每个月都在还房贷,十月份还要结婚,生活很困难。本来是想九月份离职的,但是老板说他招到人了我就可以走,他不想见到我,我就说6月10号离开,他说招到人了我第二天就不用去上班,但是这么多天,他也没有好好的招过。前天又说给我加底薪,提成也会在十月份之前结清,让我继续做下去,昨天就又变卦,说除非我再做一两年,他前天说的那些话才算数,我现在被他弄得一天都不想做了,但是又不敢走,毕竟还有那么多钱在那放着,他还威胁过,说如果我家里人去找他,那就别怪他不认账。我该怎么办呢?我有跟他谈话,他吩咐工作时的录音,还有往来邮件,以及画的图纸上有我的名字,还有提成单上有老板的签字。这些能算作告他的证据吗?我该怎么做?请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感激不尽,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