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快五年了,有个女孩,我丈夫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个家,关心过孩子,现在我们见面都不说话了,这样过日子很累,我想离婚,但是他不同意孩子给我。我想起诉离婚,该准备什么材料和流程?我现在在北京工作,他是江西人,目前他也在北京,如果我需要起诉离婚也要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去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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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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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北京经常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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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方在北京经常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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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在北京已居住满1年,并且有证据证明,即可在北京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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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他在北京已超过1年,可在北京起诉。起诉须准备起诉状和基本证据等,带上身份证,去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同意立案后,应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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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男方若在北京经常居住满一年以上 可以在北京起诉,主张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 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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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北京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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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丈夫在北京工作已经一年以上了,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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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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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身份证、结婚证等到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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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