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兄弟为了争夺我家的房产。(房产证是一年半前我公婆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们的)多次到我家谩骂,打架,砸东西,我们也多次报警,出警,但是,派出所每次都是以家庭纠纷为由不了了之,之后,矛盾越演越烈。最终,我们被他们赶出了家门,在外租房居住。然而,事情并没有消停,在我公公去世吊丧的时候,他们找理由和我们吵架,在我们不理睬的情况下,动手打我们,我们还手时,把他们其中一个人的头皮打破了,造成轻伤,现在,他们以房产为由,如果不给房产,就告我们故意伤害罪,而我们也被他们打成轻微伤,但是派出所只处理他们一个人。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