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12月15号举办的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2015年4月26号之前,女方经常夜不归宿,甚至玩到夜晚12点回家,4月24号叫我陪她去办了单身证明,女方说是办贷款,4月26号离家,电话打不通,人找不到,5月17我告诉女方父亲如果10天不回家,我认定女方不过了。直到现在未归,女方也不说不过,反正就是不回家,彩礼不给我退,我现在就是不想过了,我该以什么名义起诉女方?我给付的彩礼3万,改口钱,见面钱,上下轿钱等共计1万,女方给配送了一个2000元洗衣机和被子,其他没有了。我问过律师,有的说以不当得利,有的说婚前财产纠纷。本人家境不好,结婚的钱都是借的。我该以什么名义起诉?请大家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