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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已经归女方,但孩子的户口在男方户籍上。那么,女方有没有可能借户籍问题把孩子推给男方?

民事相关
2017-02-19 14:11:1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除非男方愿意接受小孩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变更抚养权的几率不大。
    追问:好的,谢谢。
  • 不可以的,除非起诉
    追问:好的,谢谢。
  • 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 你好: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对方按其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止。孩子已满16周岁有工作有生活来源则父母不再抚养,孩子18周岁了还未读完高中,则要抚养到高中毕业的。故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不过孩子现在和谁在一起生活,判决由谁抚养的可能性要大。
  • 你好,抚养权归属和小孩户籍没有关系!
  • 不可以的。
  • 没有可能,变更抚养权需经过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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