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进公司。2015年8月2号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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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具体补偿的数额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有问题,可以电联我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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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08年后开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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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已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合同。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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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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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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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