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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几个建筑工的代表(他们一起工作,平均分配劳动所得,我父亲负责联系建筑工作以及负责结算工资),几个人只承包建筑公司小部分的作业任务。在一次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致使我的舅舅(跟我我父亲一起工作的)被建筑塔吊上掉下来的水泥桶砸伤。受伤之后,我父亲作为他们的代表与建筑施包方一直努力磋商医疗赔偿问题。又由于我们的亲属关系,父亲以及同在一起的人共同出了一些钱给舅舅治伤。然而在今年建筑施包方的赔偿一直没有兑现,舅舅家便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而我父亲也被告了,成了第三被告。 请问:我父亲在这起事故中负有责任吗?他应不应该支付舅舅的治伤费用?

经济相关
2005-12-07 0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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