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去年九月份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方机动车,对方非机动车,对方坐在车上面的人受伤骨折,警方认定我负主要责任,骑电动车的次要责任。现鉴定为十级伤残,对方将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赔偿各种费用十万,我去年给了一万,我现在请问律师,这件事应怎样处理?谢谢!
-
积极应诉,有保险一般没什么问题,如果不懂那你最好直接委托律师处理
-
车辆有保险,你无需担心,你花出去的钱一般还能够退回。
-
有保险一般保险公司赔,你要积极应诉
-
由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你垫付的费用可要求退还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