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孩子有女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全部负责,女方每个月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样写合理吗、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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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不公平,离婚协议是你们自己协商的结果同意就签字,不同意就不签字。当然双方都是有抚养义务的,全部由一方承担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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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父母都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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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同意,就签字;不同意,就不签字,若对对方的要求有不同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再协商,或通过诉讼方式办理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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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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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仅从协议书内容分析,此约定不合理、不公平,男女双方对子女均有同等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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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议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如果你同意就可以签,不同意就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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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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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