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与A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到B公司的职位1,现因B公司的职位1取消,同时B公司的职位2报酬更高,于是调整到B公司的职位2,故终止了与A公司的固定期限合同(还有1年到期),没有补偿,因需签新合同,于是B公司书面通知离职申请需填写个人原因,但离职申请提交后,发现职位2与新公司C签的是项目合同,并且我不确定与C公司是劳务派遣还是外包,之前的工龄也无法计入新合同,故目前处于合同未签状态,未签时间 2个月,B公司和C公司并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关系,此期间,拖欠2个月的劳动报酬,也没有入职培训,没有交社保,发给B公司的关于工龄赔偿和合同的问题也未得到邮件回复,可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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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非因本人原因才需要到新的单位,新的岗位工作。理应计入工龄或者得到补偿。但是根据您的陈述,由于涉及多个公司,多个劳动关系,多个细节,个人处理风险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帮助您处理整个案件会更合适。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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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帮助您处理整个案件会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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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因你个人原因变更用工主体,工龄应连续计算,关键是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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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因你个人原因变更用工主体,工龄应连续计算,关键是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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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