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年买的车,担保贷款40万,每月还款13000,上个月因为疏忽忘记还款,本月继续还款,银行方面一直没有通知,我也没注意到。前天银行通知欠款,才发现上月和本月都构成逾期,将款项还清以后银行通知开车去他处拍照,去到现场才发现是担保公司,车被强行扣走,并出示了两年前的担保合同原件(一直没有给我),告知要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并且要去银行结清余款,车才能拿走。之前买车还付了4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也不予退还,现在要怎么办?银行的钱款和罚息什么的都付了呀,他这明显是敲诈啊,之前完全都没有告知过高额的违约金。合同上是写了违约金,但是买车的时候都没有说,合同也是工作人员给签好底页,逾期银行也不会有短信或者电话,感觉是故意的。要怎么办啊,急死了,一次违约要损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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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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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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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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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