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发出律师函给乙公司,乙公司是替甲公司提供仓租和保管货品的,不能出货给丙公司,但是甲公司销售部门又通知乙公司出货给丙公司,这时,乙公司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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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有点含糊,为什么不能出货给丙公司?建议详细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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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若只是仓管合同则无需承担发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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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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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应对。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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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管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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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如能证明是甲公司通知的,乙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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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你不要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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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