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妻子夫妻感情破裂,现面临离婚。感情不和主要原因是妻子对我冷漠和对我父母及长辈不予尊重。
结婚1年半,妻子流产过2次:第一次是可能因为出国旅游,爬山游泳劳累致胎儿不保;第二次是妻子认为胎儿不健康,所以坚决要打掉(我父母一直是不同意的)。后我们去检查,确定为妻子母体排斥我的血液致使流产。
现女方提出离婚,要我赔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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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离婚需要赔偿。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致电或者来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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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就流产一事你不应当对她赔偿,至于离婚建议双方进一步沟通,多协商,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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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是《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行为,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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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须赔偿。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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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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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