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60多岁父亲被20多岁年轻人打了脑挫裂伤(应该是轻伤二级)现在派出所,百般想让我们和打人者调解一直拖着不出具法医鉴定可是,我就想先做个法医鉴定,在调解。请问,我做了法医鉴定后,可以保留起诉的权利吗?为什么派出所,一直拖着不出具法医委托书呢?
-
可以,如果公安机关不给做伤情鉴定,可以向其领导投诉!
追问:我现在奇怪的是,为什么派出所就是拖延呢?打人的人,一直没有真正认错道歉,只是在那里就调解金额大砍特砍。
-
可以;对警方不作为可以先其上一级投诉反映。必要时联系律师帮助解决。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