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具店定了家具,7200元,定金1500,5月10日交货。定金单有约定如合同期内退货,定金商家没收。5月10日未到货,多次沟通,多次说货已加工好,只是未组装,直至5月24日说5月28日肯定可供货,本人请假等货,但被告知门板被撞坏需重新加工晾油漆。需到5月31日。5月30日又说要到6月4日。要求当日提供成品夹具照片。5月31日提供一小部分,且与原定款式不同。可否要求双倍退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且延期过程中由对方的欺骗不诚信耽误消费者办理索赔及另定夹具,要求按所在住宅的租金承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