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4年6月给对方打了欠条,写的今借到对方60万元,分五月归还。但是对方并没有按照约定汇款,第二天告诉我钱没有到位,汇不了了。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就找其他朋友借了。现在过了一年了,对方找到我,说我还欠他60万元没还。也不知道是他真不记得了还是想讹我。现在对方拿的有欠条,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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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手中的欠条是对你很不利的证据,如对方起诉你还款,法院会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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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回答即可得2分,答案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对方需要提供收条或转账记录证明你收到这笔借款,毕竟数额这么大,一般肯定是转账。
但是借到的话有些麻烦,因为对方可能咬死了说提供的是现金。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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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没有汇款,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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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确定是借到而不是借么?这两个不一样,借是一种意向,对方需要提供收条或转账记录证明你收到这笔借款,毕竟数额这么大,一般肯定是转账。
但是借到的话有些麻烦,因为对方可能咬死了说提供的是现金。
所以你得综合很多方面去考虑怎么去应付这件事,比如对方的经济实力有没有可能随随便便拿出这么多现金,毕竟超过5万取款银行都是要预约的。比如你们双方之间距离,他有没有可能带着那么多现金跑老远来跟你们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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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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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来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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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