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教师,我们学校是半封闭管理模式,学生三餐及午休都在学校,可学校没有专门的安保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导就安排老师轮流值日,专门负责课间、食堂就餐学生的纪律和安全,可这些工作沒有一分的报酬,并且我们每周光正课就是14节,已经超工作量,这还不算早晚自习。还纳入30%的绩校考核,等级为一、二、三等。请问这是教师的工作职责吗?是否合理或合法。违反了什么法规,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合同纠纷
2015-05-31 10: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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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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