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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26号在**幼儿园东园路口发生车祸,我的海马S5和宝马1系116小轿车在路口相撞,这里没有红绿灯,限速40公里,我是由南往北,对方车子是由东往西,撞击点都在车头,他在副驾驶位置,我是驾驶室位置,对方车里副驾驶一女当场昏迷,对方宝马车气囊全部打开,我方车辆木有人员伤亡我驾驶室车门打不开,我从副驾驶下车,问对方打了急救电话没,对方打了,我就打122和保险公司电话,我和122通话的时候120到了,对方驾驶人和伤者一起去了医院,等交警来了,找不到对方驾驶员所以和我做了笔录,我方车子速度一直保持在40码左右,行车记录仪也有显示,最高也就43,我车到路口减速,往右手方向看没有车左方向当时给路边停车把视线挡住了,我就减速通过,那时候行车记录仪显示为39码,因为行车记录仪速度和汽车码表速度那么明显,估测我当时速度在35码样子,就正常通过路口,等快到路中心,对方车子没有减速就过来那时候已经来不及就撞上了,对方车辆过十字路口没有减速,交警来了,测量了距离做了笔录就去医院了,我的车和对方的车都拖到停车场了,我就问现在这责任怎么划分,我有行车记录仪,可以发送给老师们看,对方到现在没有和我联系去交警大队处理

民事相关
2015-05-31 00:42: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这类情况我接触过,支持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