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3月出了交通事故,开车碰到了电动车,我主要责任,对方骨折,住了17天院,他要5000元精神省失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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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如果对方经过鉴定构成伤残,那么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否则不可以。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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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的构成十级伤残的,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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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是否能构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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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有没有构成伤残,十级伤残按照法律规定是有5000元精神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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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残的情况下 才有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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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伤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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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构成伤残,鉴定达级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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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对方是否构成伤残。现在什么情况,对方有没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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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