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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骑摩托车在由南向北的一个十字路口(无红绿灯)左转弯时,刚左转完毕,被一辆自行车(自行车的速度较快,骑自行车的还带了一个人,而且自行车没有刹车)从由北向南的对面下坡冲下来撞上了我老婆摩托车的后备箱。之后报了警,摩托车,自行车均被扣。我老婆和自行车车主均受了点儿伤,我老婆只是一点儿皮外伤,不严重,可自行车车主去医院检查说是脚指有骨折,一直找我老婆麻烦,要赔偿她,说要私了的话,要我们赔偿她一万元。现在交通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这次的交通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们该怎么办?摩托车是有交强险的,如果申请交强险的话想问一下是个怎样的程序?如何申请?

交通事故
2015-05-29 22:42: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交通事故,对方的损失,先由你妻子摩托车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赔偿不了的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由你妻子负责赔偿。如果协商,应当由你妻子、对方以及你妻子摩托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你妻子不能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私下与对方达成协议。
  • 您好!您要等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确定具体的责任,对自行车车主的赔偿在于责任的划分。申请交强险现在应该马上找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 你好,交给交警负责
  • 你好,需要结合现场勘验情况确定,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 你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由大队根据法律与事实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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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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