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中**物业公司上班一年多了。前些时间要求值夜班。从下午下班就打卡到第二天8点半又打上班卡连续工作总计36个小时之久。每天就补助20元夜班费。一直都是这样两个人轮换值。这样合理。可以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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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一天不超过8小时,最多延长3个小时。延长时间的,要给加班费,加班费用是1.5倍的平时工资。加班没有给付合理加班费用的,是违法的,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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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的安排不合理,可以拒绝。如公司强行这样安排,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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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维权,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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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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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用人单位此行为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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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