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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是5月11号那天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我开的小车在等交通灯~~绿灯亮我是正常左转弯的.突然前面一部电动车出现在我前方.当时我就刹车了.电动车后面还是撞上我车头的左边摔了下来~手骨折受伤了.到现在还没有判责下来~~而伤者现在还住在医院里~本来事发第2天就要做手术的~伤者就一直说不想做拖到现在~~现在我想先要回自己的车~请问可以吗~,这次事故我要自己拿钱出来赔那个伤者吗?我要怎么做才好?我车买 的是全保...另外我要不要去找伤者协商什么的..希望能给我答复~谢谢

交通事故
2017-06-27 00:32: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等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再联系
    追问:你好~周律师.~交警昨天就只给了一份验车检验报告给我跟伤者~~请问可以拿这张验车报告去取车吗?.还有请问一下有关停车的费用~是不是我来承担。。
  • 等责任认定下来再确定是否需要赔偿
  • 交通事故: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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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