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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八月二十日代表公司租了一个办事处,并按照公司的协议和房东签了协议,交付了半年的租金,此房东是转租给我的,她和前房东也签了协议。 由于公司业务上的原因要求我在九月十五日把办事处退租,根据我公司房屋租赁协议,提前退租须赔偿房东一个月房租(650)和押金(1000)再加上一个月租金共计2300,也就是房东应该退我4个月房租(2600)。在我搬走办事处的前一天,她还口头答应尽快把前给我,出于对她的信任,本人就答应了她。 但由于此房东和前房东产生了矛盾(前房东扣了该房东预交的4个月房租),导致该房东迟迟不肯退我4个月房租,本人和公司都多次要求她归还4个月房租,但她的答复是只有等她要回原房东的房租之后,才能还我们房租。公司还以我办事不利的理由,要求我作出相应赔偿(如果钱要不回来的话)。 请问律师 1。现在公司根本不愿意打官事,只是一味的在追究谁的责任,而且公司也没有这方面的处罚制度,如果公司要求我个人做出赔偿是否合法? 2。如果打官事的话,我的胜诉率有多高?象这样2600元的官事,需要花多少钱打官事?律师费需要多少钱?如果不请律师,法院是不是提供代理律师?

房产纠纷
2005-12-06 05:1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可能抓住一下几点理由处罚我:
    1。我租的是转租房;
    2。我搬出前把钥匙还给前房东了(因为你不还钥匙,房东是不可能让你走的);
    3。现在我手头没有东西可以约束她;(除了和她签的协议)
    请问这些理由成立吗?
  • 这公司让你赔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至于你和二手房东的房屋租赁关系,因为是你代表公司签定的,所以合同的主体是你所在公司和二手房东,此案子不难胜诉,只要你找到二手房东的确切住址,然后向法院起诉,应该问题不大的
  • 胜诉率应该是蛮高的,2600元的官司,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象你这种情况,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请律师的话,可能付律师费都不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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