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作坊的工厂上班,来的时候老板说是要离职就提前十天说下,我十号的时候给主管说的是发工资就不做,到今天还没发工资,问主管说他也不知道,老板这几天也不在,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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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纠纷要看用人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未缴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等,都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等,可要求赔偿的项目比较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根据你的陈述具体分析可主张哪些权益。
如需律师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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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荣幸解答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员工提前30天通知时可以解除合同的,提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保、经济补偿经、加班加点工资等,欢迎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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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说很轻劳动仲裁维权,如没有签订合同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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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