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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转弯处,和一个60岁的老太太撞了,晚上七点多,我在右边骑车,她逆行。相撞,老太太摔到在地,膝盖处受伤一个铜钱大小的印记。其他的地方没有伤口,当时我立马刹车,给老人买药涂上,买水果等慰问品。因为我是年轻人,觉得应该多做一点,让老人收到惊吓,我就买来水果。结果警察就凭我买药买东西这一点,让我负全责,因为是晚上没有去医院,老太太也说没事。第二天老太太打电话说浑身疼,要求做全身检查。我拒绝后,她报警,警察调节。说要我负责,说法律上是年轻人让年老人,。我说我不是不负责,只付我该负的责任,她家人没空,还没有见到对方,怕被讹上了怎么办?警察说我只负责调节。警察还认识被撞人的妈妈,因为他打电话;说:某某,那个和你妈相撞的那女的来了。约好后天面谈,我能准备什么吗?相撞的地方没有视频。都没有证人,只有我们两个人,和药店的人。

其它综合
2015-05-25 09: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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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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