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是A汽车修理厂员工。某日,乙所驾驶的卡车在某地抛锚,该车登记为丙所有,乙是由丙每月支付2000元钱并约定每年在盈利中取得分红,丙请A汽修厂派人前往修理,并提供轿车一辆作为往返的交通工具并请丁驾驶,丁在送甲去汽修厂地点的途中与戊驾驶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甲受重伤,戊所带钱不够,B医院拒绝收治。数小时之后,戊的友人将钱送到医院,医院开始抢救甲,但已错过最佳抢救时机,甲重伤不治身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是丁与戊各占50%。

交通事故
2015-05-25 08:53: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